國務院部署危化品生產管理專項整治
2019/11/18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專家:抓安全工作要抓根源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1月1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調查情況匯報和責任追究審查調查工作情況通報,部署對安全生產尤其是危險化學品生產管理等問題開展專項整治;決定健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管理,促進有效投資,加強風險防范。
會議指出,3月21日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的特別重大爆炸事故,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后果十分嚴重。經調查組最終認定,這是一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暴露出有關地方和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職責不到位,管業務與管安全脫節,對非法違法行為打擊不力和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違法違規、誠信缺失等突出問題,教訓極其深刻。對負有直接、監管和領導責任等所有責任人都要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和懲處,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會議強調,要加快建立長效機制,在抓安全標準規程每個環節責任落實上下功夫。要健全涉及危化品安全相關部門監管協作和聯合執法機制,加快制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對導致重大事故的主觀故意違法行為加重處罰。
會議部署國務院安委辦和應急管理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力量對江蘇省安全生產尤其是危化品生產管理等問題依法依規開展專項整治。同時要在全國開展危化品安全專項督查,切實消除生產、儲存、運輸、廢棄處置等各環節安全隱患。
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副總工程師郝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響水“3·21”事故受到了各方的密切關注,也暴露出我們對硝基化合物等危化品的危險特性識別和研究不到位的問題。“國家開展的為期3年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已于今年10月結束。但從近期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來看,整治沒有深入到源頭,整治不夠徹底。”郝軍說,比如“3·21”事故中涉及到的危廢儲存、堆放問題并沒有得到重視,一些企業對3-硝基苯酚、2-硝基芘等化學品的危險特性沒有認真研究,對其堆放后脫水及分解的風險辨識也不到位。
郝軍表示,從這個角度來看,抓安全工作要抓根源,要深入研究危險物質的特性、理化性質及危化品所處不同環境下的各類風險。要實現危化品生產安全,還要著重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強安全第一的意識。二是要加強業務保安,強化專業安全。三要提升履責能力。要從企業一把手提升安全領導力到基層員工提升崗位應知應會水平,強化履責能力。四是企業要主動落實主體責任。企業中落實責任的主體是一線員工,管理者要厘清崗位責任,并在落實主體責任的過程中建立定量和考核機制。